首都体育学院关于加强舆情信息工作的管理办法
加强舆情信息工作,是宣传思想工作适应形势、开创新局面的一项重要举措。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,本着围绕大局、关注大事、把握大势开展工作的基本思路,为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监测,特别是加强对校园网络舆情的引导与监控,防止不良信息对校园的侵害,促进和保障校园网络信息服务健康、有序发展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规定。
第一条 各级领导要将舆情信息工作看成是宣传思想战线的一项基础性工作,从增强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主动性、有效性和针对性的高度,高度重视舆情信息工作,切实加强领导,落实人员,整合力量,充分调动各种资源,从校内舆情、网上舆情和社会舆情等多种渠道构建全方位、立体化的“大舆情”格局。
第二条 学院要定期了解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信息,掌握教职工的思想动态。为了落实舆情信息工作,学院层面建立舆情信息二级工作网络,一级网络由各部门设立专职或兼职舆情监督员,负责本单位舆情信息收集、整理和上报工作及网络舆情的引导与监控工作。二级网络由学院办公室信息网络中心和党委宣传部选派人员组成。舆情信息员要求选政治觉悟高、理论素养好、写作能力强的同志担任。
第三条 学生工作部的网络舆情管理员除负责对本单位网站进行监测外,还应监测校内、外有关大学生交友网站中关于首都体育学院的相关信息。
第四条 网络舆情的引导与控制
(一)各部门网页如发生舆情,由各部门派人负责引导或直接删除有害信息。
(二)经监测发现在校园网以外的Web主页、BBS、博客等公众信息服务系统发生有关首都体育学院的舆情,监督员及时报告党委宣传部,党委宣传部及时报告院领导及相关单位负责人,并根据具体情况报上级有关网络管理部门处理。
第五条 党委宣传部不定期组织信息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研讨,分析社会热点和敏感问题,提高工作队伍舆情信息采集、研判能力。
第六条 必须善于将舆情信息工作放到促进学校改革发展、维护稳定的大局中去考虑,放到领导决策、指导工作的全局中展开。具体来说,以下几方面是需要重点关注的:
(一)社会舆情方面
1.师生对党和国家重大决策、重大活动的思想反映;
2.师生对国内外重大事件、突发事件的思想反映;
3.师生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思想反映;
4.思想理论领域和社会思潮中值得关注的动向;
(二)学校舆情方面
1.师生对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具体举措的反映
2.师生普遍关心的学校内的热点问题;
3.突发事件、**件类信息;
4.BBS等校园网上及校外交友网的舆情信息
(三)其他舆情方面
1.国内主要媒体对我校的重要报道和重大评论;
2.专题调研: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、“十二五”规划等。
第七条 各单位应严格执行保密规定,严禁涉及党和国家,以及学校秘密的信息上网。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,上网信息不涉密。
第八条 师生员工不得查阅、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:
1.煽动抗拒、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、法规的实施;
2.煽动分裂国家、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、否定四项基本原则;
3.捏造或者歪曲事实,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;
4.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;
5.宣扬封建迷信、淫秽、色情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等;
6.损害首都体育学院声誉、形象的不实言论。
第九条 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的,学院可依规进行处理;对违反法律法规的,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。
第十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。
中共首都体育学院委员会
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六日